胡萝卜的味道难以恭维,就跟被狗舔过的鱼还煮糊了一样在他脑袋里一顿乱窜,吃得李富贵眉头打成结。
他讨厌胡萝卜,但他笨,经常惹媳妇生气,估计以后得经常吃胡萝卜丝凉拌白萝卜丝了,所以他得多吃,多适应。
黑夜中,啃胡萝卜的咔嚓咔嚓声响个不停。
这时候,院子的木门被推开了。
是沈玉棠回来了。
李富贵赶紧把剩下的一口胡萝卜塞嘴里咽下去,然后把小黑兔往房间门口一推,自己躲进旁边阴影去期待着媳妇看到兔子以后高兴的样子。
沈玉棠正从外头归来,浑身带着寒气,大步走到房间门口,停了停,一眼就看到了缩在附近门口地上疯狂啃着截胡萝卜的黑色毛团,那黑色毛团上还系了个漂亮的结,一眼就看得出来是出自谁的手笔。
沈玉棠想起今天白天时李富贵高高兴兴跑去找林子成的样子,眼眸冷了几分,故意提高音量,冷清而刻薄地道,“哪来的丑兔子?”
“黑不溜秋的,难看死了。”
说完,沈玉棠往暗处瞥了一眼,绕过地上的兔子抬脚进了房间,重重地关上了房门。
小黑兔把胡萝卜啃完了,茫然地看了看四周,然后跑到了李富贵那,用湿润的鼻头轻轻蹭着李富贵讨胡萝卜吃,胡须一动一动,很是可爱。
李富贵蹲在那,一动不动,心咯噔一声,天都塌了!
完了,媳妇不喜欢黑色!
媳妇不喜欢猫就算了,还不喜欢黑色!
偏偏他是只黑猫。
可毛色这玩意是天生的,他又不能改,怎么办才好呢?
总不能把身上的毛都拔光了吧?
想想拔毛的疼,李富贵就忍不住打了个冷战。
当然,李富贵最终还是没下定决心拔自己猫毛。
李富贵想,他为小黑兔多说说好话吧,说不定还能把小黑兔留下来。
他鼓足勇气以后,抱上小黑兔硬着头皮推开房门进了屋。
屋里还没有吹灯,沈玉棠坐在桌前捧着那本诗集面无表情地在看,眉眼间毫无半点波澜。
李富贵抱着小黑兔走到沈玉棠旁边坐下,若无其事笑嘻嘻介绍道,“媳妇,这是张婆婆捡的野兔子,我看着可爱就抱了一只来玩,我给它起了个名字叫煤球。”
沈玉棠连头都没抬,就跟没听见一样。
李富贵也不气馁,腆着脸凑过去把小黑兔抱起来,凑近沈玉棠,咧嘴一笑,“媳妇,我们一起养它好不好?”
沈玉棠依旧没有反应。
李富贵继续道,“它可喜欢吃胡萝卜了,媳妇,明天就别做胡萝卜拌白萝卜了,把胡萝卜留给它吃吧!小兔子没有胡萝卜吃很可怜的!”
屋里只有翻页声响起,迟迟没有回应。
李富贵干脆把煤球放桌上,然后也把自己脑袋侧歪了放到桌上,一人一兔就睁着一双又大又圆的眼睛齐刷刷地望着沈玉棠。
微弱烛光下,沈玉棠冷峻的脸很是漂亮,修长的睫毛散落在雪白细腻的皮肤,明亮的桃花眼中倒映着诗集。
李富贵很不争气,一看到那张脸心就烂糊成了马蜂窝,一想到这么漂亮好看的媳妇还生他气,他更难过了。
看了一会,李富贵不由伸出手,小心翼翼地扯了扯沈玉棠垂落下来的衣袖,轻声撒娇,“媳妇,我错了,你别生我气呀,应应我好不好?明天我去镇上给你买定胜糕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