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 发件人是公司HR总监的私人邮箱,标题简单粗暴:【林晚女士,请遵守契约精神】。 邮件正文更是充满了高高在上的威胁意味。 【林晚,提醒你,根据你入职时签署的竞业协议,两年内不得在同行业公司任职,更不得与公司现有客户接触。否则,公司将追究你的法律责任,并要求巨额赔偿。请你好自为之,不要自毁前程。】 附件里,是我三年前入职时签的那份竞业协议的扫描件。 我点开附件,一页一页地翻看。 然后,我忍不住笑了出来。 在这人来人往的大街上,我的笑声显得有些突兀,引来了几个路人的侧目。 这份协议,确实是我亲笔签的。 但,王建国和王子航这对父子,大概是做生意做傻了,连最基本的劳动法都忘了...